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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经记不清绕着这个环形的路线骑行有多少回了,也许这是最后一次。每每想到这里,我都会感到无端的难过。
看一眼少一眼。

这条路曾经满面疮痍,曾经没有现在气势恢宏的高架设计,也没有那么多气派的高楼大厦,就算现在它也没有完全畅通,可是我着实喜欢它。从周谷堆到长江路这一段完全是新建的,花了一年,北面的站西路下穿修了半年,其他的大大小小工程,更是数不胜数,甚至有时候需要踩着泥浆通过,溅得到处都是,可是我依然喜欢它。
与其说喜欢一个地方,喜欢一条路,不如说喜欢它带给你的感觉,或是206国道的湖光水色,或是105省道,吃着小米锅巴和狗赛跑的窘迫,或是312国道晚上的乱石,和当晚把裹成捆拖回来的豪情壮志。

其实我真正喜欢的,是这些事情。我是常常被事情改变的人。

我也常常和别人吹嘘这些事情,比如很少有人相信我会在没路灯没车灯的晚上,一个人在省道上吹着校歌推着坏车投宿,连身份证都不带。我喜欢这种浪漫的感觉,虽然有点不要命。
与其达到效果,不如浪漫一些,所以我才会拿着有“传说”两个大字的牌子四处招呼,所以我才会在学校张贴“who is ljsabc”的海报,才会去做看板娘。因为我相信,我什么都不做,就不会有故事发生,也就没有有趣的故事和大家分享。与其说叫特立独行,不如说只是为了追求一种有乐趣的人生吧。

体验,感受,记忆。

其实我觉得我的智商不高,理解能力也特差,本来我从小的志愿是做一个新闻记者,也确实在这个方向努力过,小学的时候我曾经和小伙伴们拿着录音机去采访路人。不过后来阴差阳错进了育才少儿部,走上了理科的不归路。当时的招生方法也与往年不同,我深深怀疑我能进入这个地方,和这点关系很大。当然后面理科我的化学最好,也完全是因为要背的东西特别多,记忆力比较好的缘故吧。
那时候发生的很多事情都历历在目,比如把Andy惹急眼了,自己却耍臭无赖逃避责任;夜里在寝室和冯嵩谈笑风生;追自己喜欢的女孩子一直追到女厕所,这些事情完全没有忘记,就像老狗曾经跟我说过的一句话一样:

你看老谭,小个便带那么多手纸。

那些都是一件小事,我却背负得太多了。

来到科大的原因更加匪夷所思,当年我高二高考时候人品大爆发,复合场18分答题后面12分扔掉,理综合居然还考了261分。王桂清问我要不要明年冲清华,我说算了吧,我可不想再高三一年了。
结果我GAP了一年,可能还会有第二年,这就是我这个理科学弱的下场,当然也和我松散的天性有关,既然在乎了体验和感受,就并不在乎结果,导致后面的一连串悲剧。

不过我很感谢我做过的几个正确的选择。如果没进学生会,我可能就会缺少一门看家的本领,也不会去做不专业的设计师;如果没有LUG,我可能还是一个半吊子,做着完全没有意义的事情,也不会有这两年半的Artwork;如果没有动漫社,可能我会少很多值得我珍惜的朋友;如果我不投方老师门下,我不会有今天的能力和技术水平。
大学到现在,我也有很多对不起的人。第一个说的其实应该是朱亚光,当时确实是我的错。 接下来应该就是大一曾经存在过的一个地下组织,一群人聊一些很人文很究级的东西,虽然只是空想,但是我难得找到和我想法很一致的人,不过很可惜我怠慢了。再之后可能是老谢吧。
正因为我很在乎感受,所以每每想到之前做的一些错事,就感觉万分后悔,羞愧难当。

大学以来,我感谢和我人生商谈过的每一位朋友,感谢许多帮助过我的人,感谢指出我错误的朋友们,谢谢你们。
我希望能够祝福你们,因为和你们在一起的每一天,都是如此幸福,如此闪耀,我爱你们。

今天去了趟合肥城北,本以为阜阳路高架早就修好了,结果过了二环就变成了断头路。没办法,去长丰方向就只能重走蒙城路了。
上一次走蒙城路大概是三年前,合肥修西环的时候。那时候感觉就是比市内还要好的交通环境,两边遮天蔽日的大树,以及规划在路牌上的无数土堆。到双墩其实也不远,前后大半个小时就到了。其实我骑车也懒得计时,都是拿听过的专辑数量作为小时的单位。
这一次由于顺风,加上身体素质的进步,似乎毫不费劲地就到了双墩。然后毫不费劲的发现了一条向西奔006县道(新蚌埠路)的双向八车道大马路。我很好奇,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为什么会修一条双向八车道的大路,权且认为是设计者高瞻远瞩,考虑到新站区未来的发展吧。
不过这趟旅途还真是没意思,走了这么久一直是城市快速路的节奏,柏油路,宽车道,甚至非机动车道还有隔离,就在我哀叹旅程的无趣的时候,突然发现:前方没有路了。
就在我咒骂这傻逼的设计者的时候,前方树丛掩映的视野里,突然出现了一辆三轮车。原来路是断头了,但是路边有一条便道,可以通向前面的村子。我骑着车就往便道上奔,才发现:下了一天的雨,便道上面是5cm深的泥。边上一老太太幸灾乐祸地看着一身光鲜亮丽的我。

今晚重看Fate/Zero,征服王一直向东,也只为看那一眼世界尽头之海。做为男人,前进是必然的选择吧。
身上脏兮兮,车子也花了大半。但是什么东西阻止我前进,我便要征服它。这才是世界的魅力所在。

早在一年前我就敢和合肥的出租车司机吹牛逼,说只要是二环以内,二级以上马路我都走过。司机马上开喷:“你说你都走过,你知道操兵巷在哪儿么?我告诉你,我干了好多年这行了,你拼不过我。”
虽然我知道操兵巷在哪儿,但是我也操不过他。这倒是实话。

今夜本来想顺着新修好的阜阳路高架桥一路北上,看看合肥北城新风采的(合肥北城也分两部分,正好被板桥河一分为二。一部分是新站区,属于居民区,在铜陵北路位置上,另一部分就是阜阳北路,算是加工区),结果半道上来个电话,不得不回家办事儿去了。
不过来的路上嫌二级马路都走过了,所以干脆就沿着自己没走过的小巷,走了一大圈,基本上是金寨路-寿春路-环城路一带的居民区来了个DFS。夜深了没什么人,不过街边偶尔由残破电线点亮的橘色路灯,和肆意狂奔的野狗,倒是相映成趣。用高中课本的说法,叫动静结合吧。穿过一个充斥着菜叶和鸡粪味道的菜市场,就是操兵巷了。操兵巷里面有个如家,如家门口刚好走过一对儿有说有笑的情侣,一个男人——牵着两个女孩子的手——从我的身边擦了过去。
淮河路到了12点还是人山人海。如果说白天的淮河路落落大方,那晚上就野性十足了。各地似乎都是这样,最繁华的步行街背后,往往是旧城区,廉租房,臭水沟和站街女。偶尔有汽车在我身后鸣笛。
其实我不知道它在鸣笛,但是我猜是这样的。我在听My Little Lover的singles,MLL的vocal本身就给人夜半的温暖,再加上小林武史的作曲,一切都是那么舒服。在巷与巷之间穿梭,就忘了很多事情。

以前出门都想着:夏阁镇没去过,这次去夏阁吧,或者是好久没走中环路了,随便来一圈。然而随意打开播放器,随意地走,反倒忘记了很多目的,忘记了很多事情。
正像是努力忘记什么事情,却永远都不会忘记。一旦放之不管,就真的会忘了呢。

昨夜去麦当劳复习编译原理。这天书一般的课程着实令人恼火。明天可能考试,也可能不考试,这就是老师散发着的女人智慧的光芒。“没什么不可能”,这就是她的作风。

就在我手足无措准备一举投降之时,发生了一件让我意想不到的事情。今晚的故事,着实让我为之叹然。

“你在看什么,在做机器么?”对面的姑娘说道,“还是别看了,等你以后出来混,有的是时间当机器被人使。” 对面的姑娘一边翻看着我的编译原理教材,一边嘟囔这自己生活的不易。
“我十六岁那年刚出来打工的时候,以为出来打工容易得很,就像排队去银行领钱一样方便。结果第一天就被老板骂了。”她很轻松的讲着自己的经历,仿佛是别人的故事一般,“后来我就不干了,觉得没劲。我下一个工作是…是在灯笼厂扎灯笼。唉,我劝你,以后出来千万不要去私人的厂子干,就是麻烦。”

我也不去点破我是大学生,而且一定会读研的事实,只是洗耳恭听。
“最开始我拿了个不亮的灯笼问老板,这个怎么办。老板就和我说,这个算次品,我就直接扔进垃圾桶了。结果老板大发雷霆,说大小姐这东西能回收的,你却扔了…后来一顿好找终于找到了,所以出来辛苦呀,你可得小心…”
我一脸严肃地问她,“那你刚出来的时候挣多少?”
“五百。我们这些姐妹每天早上六点半起床,一直干到十一二点,就这样才五百。”
操。我想,五百让我包个网站,我都不干。
“我最开始干了一年多,老板也不是什么好人,对于后来就越来越不想干了。再后来就翘班…”
“那你的工资呢?”,我打断了她。
“工资我根本就不在乎的…”
“那你怎么养活自己呢?”我再次打断了她。
一阵沉默。

和这姑娘能一起聊天的原因是她想向我借一支笔。进门的时候我就很在意她桌子上“合肥某工业大学”的草稿纸。以为也是一起自习的,至少还有个搭伙的。
当我看着她身后跟着的两个大行李箱时,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是错的。但是我还是没有拒绝她。
两个社会的渣滓,就这么面对面坐着。
你可以认为一个是前途光明的有为青年,另一个是被社会遗忘的无业游民。
但在这个时间坐在麦当劳,我们都是渣滓。

“你是哪个学校的?”她问。这是她问的第一个问题。
“合肥市南七技校。”我回答。
“技工学校啊,怪不得你在看那种机器书。”,她不假思索地回答,完全忽略了我的深意。
我苦笑了笑,“没准以后就去搬砖了呢。”
“千万别搬砖!你这么瘦小,可经不起这么折腾呢。咦?仔细看你长得好秀气诶,五官比我都好看,就像女孩子呢。要是你去搬砖可就浪费咯,还不如去学学电脑呢,趁老板不在还可以上上网聊聊天打打游戏什么的呢。”
“也许吧…”
“我跟你讲,我一直不愿意被人当机器一样使,而你们呢,却一个个都想变成机器。唉,真是可笑。以后都是机器的时代了,哪还有什么人呐!”
我实在不愿意去和她争辩,想必她也觉得真理在她那一方。只是我觉得她这般四海为家,实是咎由自取。
“你可不知道,我们干活一松懈,老板就又打又骂,机器才不会这样。我越来越不想干,你却还要去当机器,真是…”这是她第二次这样说了。
可能心理上不是很好受吧,我想。
一直觉得这样下去不是个局,但是她却似乎打开了话匣子,唠叨个没完。只是要是一直这么你一句我一句,我没准就真的要去搬砖了。
我一边低头写着作业,一边听着她讲她和她的姐妹们做大锅饭,她喜欢的男人类型,还有对自由的向往(她所谓的自由就是不用担心生活,无忧无虑)。

“没钱你说个JB”,我想。
“嗯,我很赞同呢”,我嘴上说的却是。
“你这东西还吃吗?”,她指着我那还没动过的板烧鸡腿堡问道。
“吃吧”,我说。我真的不饿,但是一想到这变成了施舍就让我很不舒服。

吃完了东西她看上去更兴奋了,真糟糕。
“你认识许嵩吗?”
“听说过。”
“你觉得许嵩唱的东西是他自己写出来的吗?”
“是吧…”
“你觉得为什么?”
“因为有人可以举证啊。”
“好吧,我觉得这是个很厉害的人哟,背景一定不简单的。”
“还有这种事儿?”
“我看人很准的,他爸爸一定是官儿,而且是很大很大的那种。”
“好吧…”,我近乎无语了。
“你知道他家住哪儿吗?”
我彻底无语了。
于是她开始自言自语。
“他一定有女朋友,叫…安琪。嗯,安琪。想想一下,哈哈,一个姑娘起了个发酵粉的名字哈哈哈哈哈…”
我想,这是我见过想像力最丰富的家伙了。
不说想像力还好,说了就更后悔。
“我让你看看我写的小说吧”,她推了推我。
“你还有这爱好?”
我乍一开始也不信,觉得一初中文化的人能写出什么高端的小说来,后来一想到韩寒,也不由得正色起来。
她从行李里抽出一个袋子,里面全是草稿纸。其中一页看上去是第一页。上书四个大字:
青鸟绝恋
好标题,我心想,和街边卖15种不同版本乔布斯传的老大爷书摊上的什么《喋血战记》啦,什么《深闺往事》什么倒是相映成趣。我不是标题党,且看内容才是正道。

读过六页之后,我隐约觉得这标题还不错了。
用她的话讲,“会有人替我爱你”,女孩子爱上一个男人却不能相恋,化作青鸟去陪伴男人的故事。
“好题材!”,我喝道。
“好科幻的呢,是不是?”,她对我说,“你也觉得不错吧~”
我浑身一激灵,强忍住笑,说:“虽然我不是搞文艺也不是搞创作的,也不是文科生,但是我觉得写文章这东西就应该把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才是。你的小说穷尽了你的形容,却完全没赋予人物生命,人物只是你手中的牵线木偶而已。要想真正的展现人物的性格,应该从语言,动作,行为这些地方去入手,否则不就成了人物传记了么。
很多好作家,他们本身有着很好的想像力和表现力,不过另一方面他们真正熟悉自己笔下的人物。这些人物的一举一动,就像活在我们身边一样啊。”
“你读过明晓溪没有?”她问。
我知道,对话又要告一段落了。
于是我无视她没完没了的絮烦,坐下来接着写作业。
“你说,如果两个人分开很远,还能一直在一起吗?”,她完全不在意我在干什么。
“也许…很难吧。”,我很难受,可是也只能这么说。
没想到会有这么一个夜晚,如此的去想念一个人吧。

暮色四合,东方既白。

自幼便知道这个社会虽然有“人民共和”之名,然仍行高低贵贱,贫富悬殊之实。所谓平等实是天方夜谭。
自大学入学以来屡屡受挫,纵然自己有好的才能,仍不及李任之君之十一。吾常有自卑之感。
我又何曾想到,自己再无能,却能指教别人的作品,业余时间的外快,竟抵她月工资的一倍有余。而我所掌握的知识,也绝非她可以想象。
更何况近些年机器大行其道,所谓廉价劳动力成本越来越高,在这个优胜劣汰的社会,难以想象这些人该如何自强不息。
呜呼!血汗之名,实无虚也!

老话题了。拿出来翻翻也是因为最近的一些事情吧。

第一次看《天行健》这本书应该还是08年的飞奇幻世界。那本书也算是我见过的所有“网络玄幻小说”里面最为值得称赞的故事了吧。那时候已经是第三部《创世纪》了。在满心欢喜的期盼下一章的同时,我也把之前没有阅读过的章节都看完了。待到第二年连载结束,老楚追随武侯而去的时候,我已经距离高考只有3个月了。今日重读《天》,对胜败和所谓“正义”,都看得淡了,但是对主角的内心所见、所感却是愈感共鸣。

毕竟在我形成世界观的时候,这本书起到了重要的参考作用,以至于我现在看上去有点“宅心仁厚”,有“妇人之仁”吧。当自己要做选择的时候,下不了主意,只能随波逐流,然而又希望尽可能按自己的计划走,以致最后关头也不能力挽狂澜,屹立于群峦之巅。不过我的内心有时候也和老楚一样,盼望自己的心境能被人知晓,哪怕等同叛逆,也要让自己去感染别人。这是老楚成功的原因,也是老楚最后悲剧的幕后之手吧。
如果老楚更聪明,他早已被南武除掉,如果他有勇无谋,他恐怕早就像柴胜相一样没于阵中。如果他不宅心仁厚,不可能训练出一只超强的地军团,如果他朝三暮四的话,恐怕又和毕炜邓沧澜那样的墙头草无甚区别了。

老楚死则死耳,何况还有郑司楚建功立业纵横捭阖。只要那个新时代到来了,哪怕作为牺牲品,相信他也愿意的。国人总是喜欢YY,甚至有人希望老楚1V5带领地军团给共和军打个团灭,只怕老楚自己也不会答应吧。从他向丁亨利头像一事,我们自然也能窥视老楚内心一二了。
不说老楚了,说起来就是一阵对末路英雄的哀叹。魂兮归来,永守亲族。
英雄总是说能够解民倒悬,拯救一方苍生,不过到后来也只不过是一句空话,大丈夫想建功立业,只怕又是要踩在无数尸首上面叹息吧——“一招英雄把剑起,又是苍生十年劫。”从武侯,到文侯,蛇人一方的海老,再到共和军的南武公子,恐怕每个人都是这样。
所以战争是残酷的,稳定与和平是那个时代最需要的。(然而稳定真的高于一切吗?从南武公子因为高压统治而被刺杀,我想燕大也是做出了一个回答。至于怎么解读,那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儿了。)
那和平解放——抑或说投降,是一个最好的办法?

我突然想起了毕炜。
从夺嫡之争到帝都防御战再到后来的反击战中,作为文侯的绝对心腹,毕炜可以说是前倨后恭,绝对服从。从设计陷害二太子中的盛气凌人,到帝都防御战中的骄慢霸气,再到后来老楚升迁的小肚鸡肠。大家一致认同毕炜毕胡子绝对是一个大大的反派。他不善用计却又自以为是,还排挤他人。但仔细想想,毕炜要做的其实只有绝对服从文侯一条路而已。文侯看重老楚一方面是因为用人之际,老楚也是将军坯子;另一方面来讲,也是因为甄以宁的原因吧。可是毕炜也许也想成就一番事业,那么这根杆子上又多了一个老楚,想必毕炜自然是大不愿意。
所以大家总是抱怨一些人贪得无厌,又自私自利,也许只是那种利益最大化的表现形式而已。文侯用了老楚,最后也是想杀了老楚,这种行为,不是一人两人所有的。
最后水火二将共同反叛是邓沧澜的主意,和毕炜应该不发生直接关系。邓沧澜本事一介儒将,为人正直,率兵持重,却没想到因为一个女人,就调转枪口指向自己的友人。只怕最后征战杀伐,心中的愧意也会愈来愈深。也许这就是爱情的力量?男人为了爱情什么都可以做,倾国一笑,还是共同叛国,这都不重要了。也许在讲史的时候,留给大家赞叹红尘风月之事吧。我不知道,不过这不影响我对他的鄙视,以及对爱情的赞叹。也许当枫妃说:“老楚,我们投奔共和军……”的时候,老楚也会心绪万分。
所以到最后我看到毕炜最后皈依了自己的信仰时,也不得不称赞他算是当世英雄。虽然他性格暴戾,虽然他斩杀五德营生力军无数,可是他再没当墙头草。也许,他是真的皈依了共和信条吧,不再因为哪方势强,就投奔哪一方。当一个墙头草倒了无数回,最后却力战身死的时候,可能诸位也会心生敬佩之情的——

陈忠的大刀举在毕炜头顶,只消一落,便能让他身首异处。这个做梦都在想着的场景现在已成现实,陈忠连肋下的伤都不觉得疼了,放声大笑道:“三姓家奴,你还想活么?”
在他心中,只消毕炜求饶,这一刀便砍下去,让这个大仇人死也死得窝囊不堪。但毕炜在地上抬起头,冷笑道:“陈忠,我是打不过你,你杀吧。”
毕炜竟然不屈!在陈忠心目中,毕炜这等人毫无操守,哪有什么气概,可是眼前毕炜的独目中分明也有着桀骜不驯的勇悍不屈之气。他怔了怔,喝道:“毕炜,你这般想死?”
毕炜笑道:“人固有一死,又有何惧。陈忠,你今日杀了我,来日必也有人杀你!”
不知为什么,陈忠心里一阵烦乱。他与共和军征战这么多年,总是你死我活,但回过来想想,共和军中却也颇有豪情万丈的英雄,像首帅丁亨利,便极让陈忠心折,而与毕炜一同降于共和军的三帅邓沧澜,当年也与楚帅交情不浅。如果都不是什么小人,为什么总要杀个你死我活?一时间他只觉茫然,竟觉得自己这几十年来不离鞍马,竟有种毫无意义之感。
毕炜已无生念,闭上了眼只待受死,半晌却不见大刀压下,他抬起眼,却见头顶的刀不知何时收了回去。他一怔,耳边却听陈忠喝道:“三姓家奴,你滚吧!我要你下半生日日记住,你是我刀下亡魂!”
陈忠居然真要放了自己!毕炜更是不知所谓。自己杀了陈忠的爱女,也曾把他逼得走投无路,逃到西原来,没想到最终落到他手上后居然会放了自己。他惨然一笑道:“陈忠,你道毕炜是贪死怕死之辈不成?”
陈忠理也不理他,带转了马便要回去。他不知道自己这么做到底对不对,心中只是想着:“死的终是死了,活不转来,死的人太多了。”
是啊,死的人太多了。星楚死了,昔年五德营的除自己外其余四大统领已一个不剩,楚帅也定然已经死了。陈忠一直不相信楚帅已被共和军杀死,只盼着有朝一日他能回来,但时至今日,他不得不承认,楚帅定是已经死了。这个一直支撑着他挺到现在的信念刹那间破灭,便觉杀了毕炜也毫无意义。自己刀头已经染了太多人的鲜血,这些人一样有父老姊妹,一样盼着他回来,一如自己一般,这种无尽的杀戮,陈忠只觉已如此厌倦。
毕炜见陈忠仍是不理,心中亦是茫然。他拔出了刀喝道:“陈忠,你不是要我首级么?好,我给你!”
这话当初五德营勇字营统领曹闻道死前也说过。天炉关一役,逃回来的士兵说起曹闻道拼死冲锋,最终自尽之事,声泪俱下,陈忠亦听得老泪纵横,没想到这个大仇敌居然也说了老战友说过的最后一句话。他不由回过头去看了看,却见毕炜已站得笔直,一刀砍向自己脖颈。毕炜的佩刀名谓镇岳,是昔年军圣那庭天所用,锋锐之极,这一刀下去,鲜血崩流,立时气绝,只是尸身仍是兀立不倒。陈忠没想到毕炜真会自尽,险些便要抢过去,但最后还是立马不动。那些火枪骑却已过去了,其中一个从毕炜手上取下镇岳刀,高声道:“陈老将军,他真个死了!真个死了!”
最终,毕炜仍是死在自己手上。陈忠只觉眼里又有泪水涌出。难道自己会为这个大仇敌流泪么?他不想承认,却也在心中暗暗承认了。对毕炜怀恨一生,可这个仇人的死却不失英雄气概,为什么天下事竟会如此纠结?陈忠实在不明白,只觉自己浑身亦是无力,在马上一晃,忽地直摔下来。火枪骑见陈老将军居然摔下马来,一声惊呼,连忙围了上来,见他肋下血染战袍,更是吓得手足无措,连忙要给他包扎。只是这般一来,陈忠却也回过神来,见士兵要给自己包扎,他挥手示意不必,道:“毕炜真个死了?”
一个火枪骑道:“回陈老将军,他真个死了。” 陈忠长吁一口气,拣了块石头坐下,道:“你们将他埋了吧,竖个碑,上写‘战将毕炜之墓’,不必多写。”
火枪骑没想到陈忠居然要安葬毕炜,却也不敢违背。有人正待去挖坑,陈忠忽然道:“将我也埋在此处吧,墓碑一样写‘战将陈忠之墓’。”
火枪骑面面相觑,却见陈忠面露微笑,看着西边的楚都城,一动不动地坐着。 死去的人都死了,一个时代终于结束。只是,另一个时代也终于开始了。
陈忠,你的朋友,你的敌人,现在都已经要死去,这段属于你的旅程也终于到了终点。只是,五德营还在,不论会变得如何,五德营终究还在。
共和二十二年,帝国自新二十五年一月十七日,共和军第三上将军毕炜阵亡。 同日,帝国军最后的宿将陈忠逝。 一个时代结束了,另一个时代拉开了序幕。
源文档 http://billzj.blogbus.com/logs/112287185.html

倒是陈忠最后失去了信念,死不瞑目,实在可惜。至于谁对谁错,我不想指明。老楚的部队不一定是贼军,共和军也不一定师出有名。如果老楚算是英雄,那张灵甫也算。同样,如果毕炜是英雄,那杜聿明郑洞国都算。邵风观宁死不屈,被格杀算是英雄,那邱清泉,黄百韬也都算了。
老楚不愿再战自然是可爱,只怕五德营之后失去了信条,也就成为了一只新的未知的军队了吧。

这本身都不重要了。这些都已经是过去了,且看燕大再立新功吧。

回头看看,有人把燕大的《天行健》和《冰与火之歌》相提并论,我很开心,毕竟这算是一种荣耀吧。参见:http://53fsdfs.blogbus.com/logs/142641973.html
甚至还有人做出了《天行健》的Android应用。虽说只是一个小说阅读器的封装,可是我还是很高兴,这充分肯定了这本书的价值。
最近也是考虑买实体书支援一下燕大吧,略表心意。
写在后面:其实我很想写一段天行健的前传,只是甚至才疏学浅,只怕连点皮毛都赶不上。这种狗尾续貂的内容,还是放在自己的硬盘里留着YY的好。其实我想仿照Animatrix的形式,即写六七个小故事,来展示人类文明从发展到剧变,到人类的地下生活,再到大帝征战杀伐,开国立业的故事吧。那么人类,鼠人,蛇人,还是远古时代遗留下来的故事,都值得一写的。也许有一天,我能形成自己的,有关这个大故事的世界设定吧。谁知道呢?